
388期-【編者的話】做農業的堅強後盾

做農業的堅強後盾
文—總編輯 丁文郁
常言道:「天有不測風雲」,「看天吃飯」是自有農業就與生俱來的特徵,也是她的宿命。雖然現今科技已呈高度發達且日新月異,但農業仍然無法擺脫這一宿命。
所以無庸置疑地說,農業一直就是個最容易受到天候影響的產業,拜科技之賜,今昔相比只是其影響的程度不同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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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由於地理位置與地形環境之故,向來就是個飽受天災所苦的國度。由於農業看天吃飯的產業特性,加上我國又是以小農式家庭農場為主的農業經營型態,在承擔損失與風險的能力誠屬相對薄弱。所以處在天災頻仍已是常態的我國,只要一有天災來襲,農業首當其衝都會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。
程度小者又在可承受的範圍內,多數農民都能不怨天也不由人地自行吸收;如果是碰到危害性大的天災,常會造成農民辛苦經營不是顆粒無收、就是付之東流的致命性打擊,其受創之嚴重已超出農民可負擔的程度,但也只能無語問蒼天概括承受一切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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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對天災肆虐對農業造成的破壞,雖然政府在1991年訂定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」,就遭受天然災害的農業損失,進行現金救助、補助或低利貸款等扶助措施,藉以彌補農民的傷害。然而依據農業統計資料顯示,我國近20年平均每年約有123億元的農業天然災害損失,但來自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金額,僅約占農業損失二到三成而已。
由此可知,依賴政府預算支應的天然災害救助機制,只能說是杯水車薪,不足以保障農民的收益及財產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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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才能讓農民的辛勞獲得收益上應有之保障呢?援引已開發國家之作法,開辦農業保險是最常見也是最佳的選擇。反觀我國雖然早在1963年起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-家畜保險,但經過半世紀仍未見曾擴及到農作物與漁業,推出新的農業保險項目。究其因不外乎台灣國土面積不大,重大天然災害一來,受災區域廣闊,所以很難透過保險達到風險分散的效果。
再者因作物種類十分雜異,除水稻外其餘種植的總面積不高,此種少量多樣的農業型態,不符保險大數法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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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面對氣候變遷的影響逐年加劇,致使農業經營的風險與困難與日俱增,為保障農民收益與營造一個有利於培養農業後繼者的環境,開辦家畜保險以外的農業保險必要性更加被凸顯。
欣見農委會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58條規定,於2015年試辦高接梨農作物保險跨出第一步;又在2020年完成農業保險法立法,並自2021年元旦開始施行,此乃我國農業發展史上重要里程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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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此具劃時代意義的制度,因有了專法的依據,而積極展開推動之際,本期特別企劃「農有保好險」,邀請大家一起關心與了解這項千呼萬喚始出來,對多數人既陌生卻有重要意義的農業大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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援筆至此,身為農業人的筆者,衷心希望得來不易的農業保險,不會重蹈「假保險知之名行福利之實」的覆轍,最後演變成另一個錢坑的制度。惟有堅守此一信念,我國農業保險才能有尊嚴且可長可久永續發展。